摘要
实践证明,在检察环节适用刑事和解处理刑事案件具有积极的意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由于相关制度的缺乏,也导致刑事和解机制难以实现最大效能。针对存在的问题,可通过完善立法,设定严格的程序,界定刑事和解适用范围和条件,建立相应的监督和制约机制等来保证刑事和解的公正性、有效性并使其不至于失控,从而推动刑事和解的发展。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148-155,共8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课题(课题编号:XJ200840)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