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要“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网络”。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有利于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控制医药费用的过快增长,有利于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调整与改革,有利于向居民提供便捷的卫生服务。同时,对社区保障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这项改革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从1997年起,南京市在玄武、下关两区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的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又在六个城区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可以预见,在不长的时间内,我市将逐渐形成经济有效、服务家庭、群众欢迎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