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将文物定位为"人类共同文化遗产",体现出了一种超越国家的"国际主义"精神,其核心内容是形成了文物的"共同分享"和"共同保护",它包含观念层面和法律层面两方面的内容。观念层面是指文物不论归属如何,它不仅是所在国的财富,也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其整体或部分的损失都将严重削弱人类共同的记忆,因此保护文物是每个国家共同的责任。法律层面是指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基础构建起来的国际文物保护法律机制中,文物的"共同分享"只具有观念上的意义,而文物的"共同保护"是以国际法所规定的文物保护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制度支撑的,具有法律和规则上的意义。国际社会依据文物归属状态的不同对文物的国际保护作出了相应的法律安排。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72-79,共8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