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省是典型的欠发达地区,本文通过对贵州省4个县的调查研究,分析了在"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农地制度安排下农地流转的基本特征。调查分析结果表明,在农地家庭承包制完成之后就已经有农户进行农地租赁,活跃的农地市场能够帮助那些土地较少的农户获得土地,以满足农户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增加收入的需求;农地租赁的空间范围主要限于行政村内部,即农地租赁市场是一个典型的行政村内部市场;租赁农地的租金形式以固定租金为主、分成租金为辅,以实物租金(产品租金)为主、货币租金为辅;同时,"顶田吃土"作为一种新的租赁形式也在部分地区存在;农地租赁是承租农户和出租农户双方之间的自我行为,其契约基本上为口头契约,这种口头契约能够得到较好的实施或者履行。
出处
《中国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8期79-88,共10页
Chinese Rural Economy
基金
200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与中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研究”(项目编号:06XJL001)
2007年国家软科学项目“喀斯特民族地区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与农地利用及流转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07DXQ4D185)
2008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课题“农地习俗元制度实施机制研究:以贵州省喀斯特地区为例”(项目编号:NCET-08-0652)
2009年贵州省省长基金课题“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