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从一起化妆品违法案例处罚谈法律的正确适用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 案情简介 2007年9月25日,某市卫生监督所接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本市“嘉氏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欣奕抗疤原液”和“欣奕深层抗疤抚平精华露”化妆品,而后将购买的化妆品涂擦于孩子术后(1个月)伤疤,涂擦部位出现红肿、脱皮等过敏反应。经网上查询,无该化妆品名称的卫生许可批号,产品冒用其他普通化妆品批号,宣传对疤痕的治疗效果。在《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中把“去疤”规定为化妆品标签、标识的禁用语。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经过深入调查,确认该化妆品经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下称《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违法所得二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者 何玲 顾士圻
出处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09年第4期425-425,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Management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罗文燕.行政处罚概论[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7.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