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服务的付费结算在医疗保险运作中占有重要地位,结算方式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关系到医疗保险是否有效运转。目前,我国的医改试点城市,较普遍的是实行定额结算,即按平均门诊和平均住院人次费用,分别制定定额结算标准,其目的是从医疗保险的“以收定支”原则出发,建立对医疗机构的制约机制,控制医疗费过快增长。这一思路符合当前医疗消费日益脱离经济发展、脱离职工收入增长的实际,是正确的。但是。
出处
《中国卫生经济》
北大核心
1998年第8期28-29,共2页
Chinese Health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