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务文化是一种不同于一般形态的文化,它是一种高于部门或行业的公民文化。当前的税务文化研究领域还存在着某些理解上的偏差,集中表现在把现代税务文化建设理解为税务机关这一单独的主体,事实上,现代税务文化建设必须由收税人、纳税人、用税人和协税人四大主体共同参与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落实税法的公平正义理念,因此,必须构建完整的现代税务文化建设理论体系。
出处
《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
2009年第3期72-75,共4页
Journal of Taxation College of Yangzhou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