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系统风险的内涵和性质金融风险按其承担主体的层次可分为两类:一是风险承担主体为金融活动的微观参与者(如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证券投资人等),其风险可称为微观风险;二是风险承担主体以整个金融体系为主,相应风险称为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指由金融市场或金融机构的各种风险引发,通过链式传导或金融恐慌,对整个金融体系形成的风险。其组成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传统风险分析中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微观风险;二是综合影响金融体系的合成风险,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3期31-32,共2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