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剖腹产率逐年上升,疤痕子宫再次妊娠者明显增加,疤痕子宫妊娠至中期后要求引产的人数亦随之增多。瘢痕子宫妊娠中期引产风险较大,以往一直被视为禁忌症而主张剖宫取胎终止妊娠[1]。但临床上疤痕子宫中期妊娠的引产对象绝大多数不能接受小剖宫手术,主要原因是不需要胎儿,再次手术创伤大,且住院时间长、费用高。而药物引产,方法简便易行,效果满意[1~3],多被受术者和医生所选择。笔者8年来,根据孕周不同,引产方法和用药作相应的调整,终止了84例疤痕子宫中期妊娠。临床效果满意,现报告如下供同行参考。
出处
《中外医疗》
2009年第17期175-176,共2页
China & Foreign Medical Treat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