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益严重的海洋环境风险问题,从根本上讲是海洋环境管理部门与潜在的风险企业等利益主体从个体理性的角度博弈的结果。文章从博弈论角度分析海洋管理部门保护行为和化工企业是否采取风险防范措施之间的内在经济学关系。结果显示,影响化工企业是否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的关键因素是政府的处罚力度和政府的监管成本,从有效激励企业规范自身行为,促使其主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角度看,管理部门对化工企业的强制生态补偿是必须的,基于环境风险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将有效提升海域环境风险管理水平,减少化学品泄漏发生的概率。
出处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09年第5期58-62,共5页
Ocean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基金
国家海洋局青年海洋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08121)
海洋三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项目(海三科200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