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12月27日通过的专利法修正案,涉及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条款较多。它进一步明确了外观设计的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提高和丰富了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增加了权利内容,完善了申请机制及维权措施等,纠正了以往实践中对外观设计保护立足点上存在的偏差。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及有效实施将极大地推动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水平。
出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97-100,共4页
Journal of China Youth College for Politic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