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德法律化的目的是提升民众的道德素质,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就目前"见危不救"行为时有发生且常导致本可避免的灾难而言,道德的约束力已明显不足,以法律手段对此类行为进行规制十分必要。"见危不救罪"在很大程度上是利用刑罚的反向激发功能来强化与弘扬道德,是道德法律化的结果。这种法律规制要求明确"见危不救罪"的构成要件,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以防止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
出处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69-72,共4页
Journal of PLA Nanjing Institute of 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