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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主体之缺失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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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息系统是计算机的灵魂,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的行为,必然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生产,扰乱社会秩序。因此,1997年修订刑法时,立法机关将计算机系统纳入刑法保护的范围,对防治计算机犯罪、保护计算机系统,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61-62,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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