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俗话说“凡药三分毒”是颇有道理的,因为绝大多数药物除了具有治疗作用外,均有一定的毒性,可谓药性与毒性并存。尽管毒性作用的性质各药不同,但其严重程度是随剂量增加而加强的,一般是在超过极量时才会发生。值得注意的是,某些病人因有遗传缺陷、病理状态或合用其它药物而导致敏感性增强,即使在治疗量以内也可出现中毒反应。有的立即发生,也有的经过长期蓄积后才逐渐显露,婴幼儿、老年人更易产生。常见的毒性反应如下:
出处
《开卷有益(求医问药)》
1998年第1期30-30,共1页
Journal for Beneficial Readines Drug Informations & Medical Ad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