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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视察不能只“视”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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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视,即用眼睛看;察,即把所看到的情况进行分析综合,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视察是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代表知情知政的主要渠道之一,为代表更好地履行其他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准备。可惜的是,其中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只"视"不"察",从而导致视察变了味,成了"认认真真去参观,扎扎实实走形式",视察的效果可想而知。
作者 赵泽波
出处 《人民政坛》 2005年第3期27-27,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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