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2008棉花进口关税配额仍为89.4万吨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国家发改委9日发布《2008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以下简称《原则》),《原则》规定棉花进口关税配额为89.4万吨,国营比例为33%,这是连续5年该指标保留在89.4万吨这一数量。
出处 《纺织服装周刊》 2007年第38期22-22,共1页 Textile & Apparel Weekl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