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察权介入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案件有其正当性基础,但是这种介入也是有其必要的限度的。基于这一基础理论的探讨,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案件中警察权的具体权限范围被勾画了出来。从操作层面讲,警察在行使这些权力时必须遵循必要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法治框架内积极干预的原则、兼顾公权目标与受害人意愿原则、兼顾制裁与教育原则以及程序正当原则等。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83-90,共8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公安部项目"警察自由裁量权研究"课题之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06LLTJGADX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