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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市乡村城市化与村庄布点的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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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类出现并在作为社区核心的具有稳定联系的人群出现以后,其活动场所——聚落,才真正出现。聚落作为一个聚居地的物质实体,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形成不同形式、不同规模、不同功能的居民点,构成聚落体系(居民点体系)。聚落因其基本职能和结构特点以及所处地域的不同,分为农村聚落和城市聚落。从农村聚落向城市聚落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我国是二元经济结构为特征的发展中国家,处于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过渡阶段,其基本特征为一方面城市化进程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另一方面农村区域仍与传统农业社会一样,两者存在着巨大的反差,显然,不适应现代化城乡经济发展的需要。
作者 李新
机构地区 萧山市建设局
出处 《浙江建筑》 1998年第3期4-6,共3页 Zhejiang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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