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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到厂路上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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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是一位女职工,按照厂里的统一排班,今年3月4日我应该上夜班。我们厂规定的夜班时间是晚上10点30分至次日早上6点30分。我住在离工厂3公里以外,怕路上不安全,想在天黑前提前赶到厂里,于是当天下午5点钟就离开家,骑电动自行车,赶往工厂。行驶10分钟后,被逆行的摩托车撞倒,造成头部受伤。发生机动车事故时被居住在同村、并在同一厂同样上夜班的同事看见。像这样提前到厂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呢?
作者 达一
出处 《现代职业安全》 2008年第12期92-92,共1页 Modern Occupational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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