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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例剖宫产时放置宫内节育器效果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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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避免计划外妊娠,往往在产后6个月放置宫内节育器(IUD)。但是部分妇女在产后6个月内就再次怀孕而必须采取补救措施,不利于妇女保健和婴儿喂养。“六五”期间上海国际妇婴保健院对6个时期(产时、产后3月、经期、经后、哺乳期、人流术后)放置IUD进行了观察,结果无明显差异。为评估剖宫产后即时放置IUD的临床效果,我们于1993年10月至1995年5月对60例剖宫产时放置IUD的妇女进行了随访,现将近期效果报道如下。 临床资料 1.对象与方法:60例均为初产妇,年龄23~34岁,均为一胎剖宫产的健康育龄妇女(除外有潜在感染因素.早期破水、产时出血过多、以往月经不规则及胎盘粘连等禁忌证)。在取出胎盘清洁宫腔后于宫颈内口与宫底部之间放置药铜165中号圆环,在环的宫底端用1号羊肠线与子宫内膜缝扎1针以固定之,吸尽残血后缝合创口。术后常规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均在产后42天、90天、6个月及12个月到医院按统一表格进行复查登记和B超检查。
出处 《浙江医学》 CAS 1997年第2期92-92,共1页 Zhejiang Medical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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