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是建立现代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前提。本文通过对政府间核心公共服务职责划分相关理论的梳理和OECD国家具体实践的考察,归纳出两点可资借鉴的主要经验:一是权衡中央和地方各自的优势,在强调中央政府负有主要支出责任,以保障基本社会公平的同时,逐渐增加地方政府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发挥其信息优势。二是在"收入集权、支出分权"的基本财政体制下,通过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使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与财力相匹配,发挥转移支付的控制机能。
出处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1期17-23,共7页
Journal of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基金
200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公共服务型政府构建研究"(项目批准号:05JZD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