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会计师的职务侵权来说,严格责任有可能导致市场倒闭,或者只将守法的客户逐出市场,或者让守法客户为违法客户的违法行为买单。过错责任同样存在着立法成本高、操作困难等障碍。但是,严格责任会提高注册会计师预防会计欺诈的积极性,而过错责任则会提高受害人预防会计欺诈的积极性。由于注册会计师预防会计欺诈的能力一般高于第三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严格责任应当成为立法的选择。但是,由于注册会计师预防会计欺诈的能力不可能是绝对的,再加上其他专家的职业判断也会影响审计结论,因此,应对注册会计师的侵权责任进行限制,这一方面降低了责任的成本,另一方面也为保险业接受注册会计师的侵权责任创造了条件。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31-36,共6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