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身处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政府责任滞后与公共服务缺失的特殊感受,影响着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实施,体现出此届政府对公共服务责任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阳光工程"。然而介于政府信息与政府档案在法律层面上的重大区别,《条例》颁布并不能填补公共档案利用中对隐私权保护的空白,如何确立与切入,对未来《档案法》的修订,是呼声,更是考验。
出处
《山西档案》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35-37,共3页
Shanxi Archives
关键词
公共档案
利用
隐私
保护
publie archives
utilization
privaey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