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1年 WHA 决议,在本世纪末消灭麻风的标准是各国应把患病率降到1/万以下。因为麻风有分布不均的特点,第二次国际消灭麻风会议(1996)又号召:“使每个村庄的每名患者都得到治疗”,并推荐了麻风消灭运动(LEC)和麻风特别行动计划(SAPEL)两项措施。对一些低流行的发达国家来讲,例如欧洲、北美及一些亚洲国家,他们有先进的临床和实验研究设施,已处于支持全球克服此人类苦难性疾病的前列,他们应继续已开展的崇高事业,来解答有关麻风尚未解决的课题,并保持与其他生物科学的进展相联系,甚至延续到下个世纪各国已达基本消灭的目标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