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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证一签”制度 确保种苗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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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证一签”制度是《种子法》的核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是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的市场准人制度,销售种苗携带标签制度是种苗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抓好“两证一签”制度的落实,可以有效地控制劣质种苗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对维护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保障林木种苗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种子法》实施以来,石家庄市认真贯彻“两证一签”制度,推动了全市林木种苗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造林绿化提供了质量优良、数量足够的种苗。
机构地区 石家庄市林业局
出处 《河北林业》 2008年第5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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