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列举法律、经济、管理史学界许多论著将睡虎地秦简所反映的时代划入秦朝或者秦汉时代后,以大量史料论证:除《编年记》最后5支简为公元前221年至前217年,属秦朝外,其他简牍都没有能证明其为秦朝的证据。从总体上看,睡虎地秦简反映的内容显然属于战国晚期,不应看成是统一后的秦朝。从法律史、经济史、管理史研究的角度,应将其划入战国晚期。但是,从考古学的角度,以墓葬时代定名为秦简,并无不当。
出处
《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8期9-10,14,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6FZS005)后期项目暨重庆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简牍中经济
管理史料比较研究--商业经济
兵物管理
赋税
统计
审计
会计等方面"(2006JJ27)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