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十年来,全区各级统计部门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严格贯彻执行统计法,使全区统计工作步入了依法办统计、依法管统计、依法治统计、依法兴统计的新阶段。自治区统计局先后获得区直机关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的全区“二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三五”普法先进单位,国家统计局授予的“二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三五”“四五”普法表扬单位。
出处
《统计与经济》
2008年第B08期62-64,共3页
Statistics an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