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魏晋以降,历代王朝以行政手段将僧尼名籍纳于国家户籍管理的机制内,是中国古代户籍管理中的一个特殊内容。其目的是为了检括人口,防止伪滥,防止赋役流失。唐代地方编定的僧尼籍有总籍和单个僧尼籍之分,一式三份,上报州县和中央。除了进行规范的管理外,还对伪滥和无籍进行打击并几度沙汰僧尼。但是随着王朝政治的波动,僧尼籍帐常规管理出现松弛和混乱,僧尼数量膨胀,最终导致武宗时期废佛事件发生。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2008年第3期8-19,共12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