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立法的三大疑难问题管见 被引量:43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应当确认律师与在押犯罪嫌疑人之间会见交流的一般权利,同时对此进行适当的限制。在纠问式侦查构造难以得到根本改变的条件下,暂时不宜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自行调查取证的权利,但应当规定律师有权查阅侦讯笔录、诉讼文书和鉴定意见,有权申请鉴定、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有权申请保全证据。除法律规定的少数案件中可以授权律师于侦讯时在场以外,也不宜把侦讯时在场作为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一种"权利"予以确认。
作者 孙长永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7期25-32,共8页 Law Science
基金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侦查程序与人权保障>(项目编号:200305)的阶段性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2

  • 1General Comments of the Human Rights Committee of the Intemational Convention of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General Comment 13, p.9.
  • 2王丽丽,孟澍菲.《新律师法:叫好之后还有隐忧》,《检察日报》,2008年1月21日.
  •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1月19日)第11、12条.
  • 4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修改专题研究报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99-202页.
  • 5徐静村.《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二修正案)学者拟制稿及立法理由》.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362页.
  • 6Mireille Delmas - Marty and J. R. Spencer eds., European Criminal Procedur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p. 169.
  • 7[德]魏根特.《德国刑事诉讼程序的改革:趋势和冲突领域》,载陈光中主编.《21世纪域外刑事诉讼立法最新发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42页.
  • 8[德]魏根特 岳礼玲 温小洁译.《德国刑事诉讼程序》[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5页.
  • 9朱孝清.《侦查讯问时律师在场之我见》,载陈光中,汪建成,张卫平主编.《诉讼法理论与实践:司法理念与三大诉讼法修改》,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80-285页.
  • 10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第63条和第350条.

共引文献63

同被引文献278

引证文献43

二级引证文献13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