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富所具有的"物"和"人"的二重性质,必然衍生出"以物为本"与"以人为本"相对立的两种财富发展观。如果说"以物为本"的财富发展观能够最大限度地解放并发展生产力但却带来了现代社会发展的生产悖论、生活悖论和生态悖论,那么"以人为本"的财富发展观理应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理论高度来认识,这既是我国社会生产在创造出大量物质财富的同时,能否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自觉实践,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在更好地实现"解放与发展生产力"这一功能性要求的同时,能否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这一合法性要求的理性选择。
出处
《马克思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85-91,共7页
Studies on Marxism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财富理论的哲学意蕴与现实意义研究”(07BZX0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