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欧美等国以及在中东、东南亚,除了施工承包合同即以FIDIC合同条件之外尚有多样的合同方式。国际上建设工程合同方式呈多样化。 一、设计、施工合同(Design Build,Design Con-struction) 这是基于发包者(业主)的计划,承包者既承包设计又承包施工的合同方式。这种方式具有设计者能充分考虑到施工,而施工又能及时把有关信息反馈给设计,对采用建造新技术和适用技术,促使建设项目的优化成为可能等优点。同时,承包商不仅负有施工的责任,而且具有设计和施工两方面都能适应的能力。从而取得业主的信赖。是一种包括了设计费和施工费两种费用的总价合同(lump-sum),或通常称谓为费用加酬金。
出处
《建筑管理现代化》
1997年第3期20-21,共2页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Moder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