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农机部门安全监理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及3.75千瓦以上的固定式农业机械实行牌证管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操作(驾驶)人员考核,办理核发有关牌证手续。(2)负责在道路以外的乡(镇)、村道和田间、场院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驾驶)人员实施安全检查,纠正违法行为。(3)负责处理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在道路以外的乡(镇)、村道和田间、场院发生的轻微农机事故和一般事故,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4)对农业机械维修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出处
《福建农机》
2008年第1期19-20,共2页
Fujian Agricultural Machin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