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关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要求与国际惯例相比仍差距较大。本文指出了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法律规定与巴塞尔委员会《新资本协议》的差距,并通过对中国工商银行在内地和香港法人银行年报的分析来比较在不同信息披露法律要求下,同一集团公司的银行在年报中披露程度及规范的不同,从而对银行业全面开放后的内地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提出政策建议。
出处
《金融发展研究》
2008年第3期47-49,共3页
Journal Of Financial Development Research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银行业跨国并购与我国金融安全的理论与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70773060)的阶段性成果
南开大学百项工程创新科研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