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民文化权利和公民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一样,是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最基本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立逐步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体系,是全面实施党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作为公共文化事业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共图书馆自然责无旁贷。
出处
《四川戏剧》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117-118,共2页
Sichuan Drama
基金
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图书馆与人文精神"(项目编号:2007007)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