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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0万 香港市民可以登记拒收俗称“垃圾信息”的非邀请商业电子信息。而发信者如果向登记拒收的市民发信、匿名发信或者不在信中提供取消接收选项,将受严惩。最高罚款将达50万。
出处 《数字通信》 2008年第1期11-11,共1页 Digital Communications and Net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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