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量刑公正需要独立的程序保障,更应当按人权保障的要求来构建程序,并塑造公开、参与、商谈对话、论辩的基本理念。目前我国存在的问题是:立法上没有规定专门的量刑程序,实践中量刑未经当庭调查辩论、量刑结果形成过程透明度不高、判决后缺乏充分说理,并分别导致司法的各个环节重定罪轻量刑,被告人、被害人事前无法预测量刑、事中无法影响量刑、事后无法了解量刑等违背人权保障理念的现象出现。为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坚持程序公开、辩论、保障原则下,将定罪和量刑分阶段进行,建立专门的量刑程序,其内容包括实行吸纳量刑建议、量刑答辩、量刑庭审、量刑听证、判决前调查等五大制度。
出处
《法治研究》
2008年第1期27-32,共6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