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司法和谐的内涵、价值目标和实现途径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肖扬首席大法官在今年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司法和谐”的理念。该概念一经提出,便迅速成为法律界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业内普遍认为,实现“司法和谐”是人民法院回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需求与司法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和谐司法理念的提出及时地回应了现实的需求,是对新时期司法发展规律的全新的、科学的认识。
作者 彭志新
出处 《特区法坛》 2007年第6期6-7,13,共3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