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知识产权赔偿中“侵权人获利”标准的思考 被引量:4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侵害知识产权的赔偿方法,作为知识产权的权利救济手段,对知识产权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受害人损失、侵权人获利、支付合理使用费及法定损害赔偿均为具体的赔偿标准。将侵权人获利作为赔偿标准有一定合理性,但也存在着显失公平的情形。应在拟定具体计算方法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科学的和必要的分割,以平衡权利人、侵权人及社会各方之间的利益。
出处 《科技与法律》 2007年第4期41-45,共5页 Science Technology and La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美)马克·赫斯切(MarkHirschey)著,李国津.管理经济学[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 2阳平.论侵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 3李明德.美国知识产权法[M]法律出版社,2003.
  • 4黄海峰执行编辑,刘春田.中国知识产权评论[M]商务印书馆,2002.

同被引文献69

引证文献4

二级引证文献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