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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益品的性质与公共利益的识别 被引量:4

Distinguishing Beneficial Products and Public Intere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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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益品(merit goods)作为市场缺陷的一种表现形式和政府干预经济的一个特殊理由,最初由马斯格雷夫(Musgrave)于1959年提出。尽管人们对有益品这个概念相对来说还比较陌生,但在实践中它却是一种最容易也最经常被指认的市场缺陷。有益品的界定取决于公共需求和公共利益的确认和识别方式。单纯用理论永远无法回答哪些是有益品,哪些事情符合公共利益,确切的答案只能通过公共决策程序才能获得。建立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能够充分表达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并保证公众有效行使决策权力的民主决策制度对公共管理和公共财政来说是最为重要的。
作者 刘虹
出处 《当代财经》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8期30-34,共5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and Economic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 1邓子基,邓力平编译.美国财政理论与实践(原著:里查·马斯格雷夫、皮吉·马斯格雷夫,《公共财政理论与实践》,1984)[M].中国财经出版社,1987.
  • 2C·V·布朗,P·M·杰克逊著.张馨主译.公共部门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 3鲍德威 威迪逊 邓力平/译.公共部门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125-139.
  • 4布坎南,马斯格雷夫.公共财政与公共选择[M].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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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罗森.财政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共引文献52

同被引文献59

引证文献4

二级引证文献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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