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要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单靠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是无法达到的,必须拥有一个整合力、感召力、高效能、服务型的政府,承担起思想引导、固本强基、发展经济、公共服务、规制维序、利益调整、解决问题等相关责任,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职能。
出处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07年第2期18-20,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湖南省委党校系统2006年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编号:2006B-11]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