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湾问题不仅是一个政治问题,而且是一个法律问题,特别是一个宪法问题。“宪改台独”已成为“台湾法理独立”的主要形式。从大陆方面而言,台湾问题实际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如何有效适用于台湾地区的问题。1982年宪法规定的国家和公民统一台湾的义务,以及和平统一台湾的机制和运用非和平方式统一台湾的途径,是目前“反台独”斗争的基本法律依据。因此,我们不仅在反对和遏制“台独”的斗争中必须以宪法为基本依据,而且在解决台湾问题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运用宪法和法律的手段。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38-46,70,共10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