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险业对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作用的充分发挥有赖于保险业自身的良性发展,这又有赖于对保险业发展的政策突破。为此,监管部门要努力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为保险业的发展和改革创造宽松的监管环境;二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促进保险业的深层次发展与改革;三是适应全球金融综合经营的大趋势,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企业稳步参与金融综合经营;四是各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加快推动金融控股公司立法工作,初步建立我国金融综合经营的法律框架,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督和管理,以推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规范有序和健康发展,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五是放开对保险公司投资的限制,进一步提升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出处
《当代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58-61,共4页
Contemporary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