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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个人所得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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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比利时个人所得税自1919年开征以来,发展迅速,已成为本国第一大税种。2001年个税占税收总额的31.6%,是企业所得税收入的4倍。而200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总额1737亿元,仅占税收总额的6.75%,仅占全国GDP13.65万亿的1.3%,而比利时为20%左右。比利时个人所得税的重要地位与其国家的税制设计是分不开的。下面,将对比利时税制设计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以期借鉴其科学之处,为我所用。
作者 王晓慧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7年第06X期67-67,共1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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