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试析我国有线数字电视发展中的政府规制因素 被引量:1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政府规制是指由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委员会对特定行业实施的中观和微观干预。在广播电视产业领域,必须要有媒介的政府规制,这是由广播电视媒介市场的两个主要经济学特征决定的:一、广电行业具有自然垄断的行业属性。它的自然垄断属性源于电视产品的生产具有规模经济的特征,它的规模效益需要在一个巨额设备投资、大量产品生产和营销,以及巨大的消费受众和潜在受众基础上才能充分体现出来,因此,需要政府规制来调节资源配置,防止绝对垄断;二、广电行业一般属于网络型产业,由物理传输网络、节目交换网络、经济运营网络构成的网络系统是广播电视媒介提供有效服务的重要保证,有限的频谱资源和网络化的产业特性决定了广播电视产业的规制重在结构规制方面。科学的运用政府规制可以促进市场和产业的良性发展。
作者 齐心
出处 《新闻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94-95,共2页 Journalism and Mass Communica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张志.论中国广电业的政府规制[J].现代传播(北京广播学院学报),2004(2):76-79. 被引量:15
  • 2胡正荣,杜萱.《广播电视媒介政府规制的制度化研究--中外广播电视媒介规制比较分析,全球化与大众传媒--冲突·融合·互动》[C],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

共引文献14

同被引文献4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