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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电价管理制度及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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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从1882年上海首次生产和使用电能至今已有100多年的电业史。初期,电主要用于照明,电价实行包灯制(即定额电价制)。1930年以后,电开始广泛用作工业动力,1933年上海已经实行两部制电价,并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随燃料运输价格浮动电价和用户按最大需量收取保证金制度。但旧中国没有统一的电价管理制度。各地由于电力生产规模、发供电条件不同,对电价制度和电价水平规定也不一致。下面以上海为例,简要的介绍一下旧中国的电价制度和政策。
作者 叶倩
出处 《集团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4Z期135-13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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