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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接受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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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我国接受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义务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戴乾定我国宣布从1996年12月1日起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的义务,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这标志着我国外汇制度改革完成了重要的阶段性任务,实现了预定的改革目标。下面谈几点看法...
作者 戴乾定
出处 《国际金融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期35-37,共3页 Studie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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