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对医疗服务需求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尤其是产科,因其服务对象是妊娠、分娩的妇女,动辄关系到两条生命与两个家庭三代人的生活,而且其特点是入院随机性强,不分昼夜,床位周转快,产程变化多端,易发生意外情况。无论是在判断上还是在治疗上,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医疗事件,另一方面,家属对新生命的诞生充满希望,特别是我国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家家都希望独生儿女是健康的。他们把母婴安全和对新生活的美好希望都交给了医护人员,缺少发生意外情况的思想准备。若有异常,产妇及家属的心理承受如临深渊,与医务人员的认识分歧迅速反映出来,形成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