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了“制造成本法”,产品成本只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三项成本要素(成本项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作为“期间成本”转入本期损益,这是和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重要步骤。但是现在国内外许多人对它有些模糊和不正确的认识,必须辨明。 一、要明确制造成本法的目的与意义 西方并未明确制造成本法的目的与意义。笔者认为,制造成本法的目的,是要按经济用途设置成本要素(成本项目),以便进行成本控制。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7年第2期9-10,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