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物业管理纠纷不仅具有多发性、群体性和难以调处性等特点,而且也产生了不少按一般合同法理难以解决的问题。譬如单个业主能否与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称物业公司)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又如物业公司能否因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而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再如业主能否以物业公司服务存在瑕疵拒交物业费,等等。对此类问题的解决.不能不立足于对物业服务合同的基本法律分析之上。现在物权法已颁布,明确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从而解决了物业管理纠纷的基本依据问题。本文拟重点探讨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与特点,并结合法理分析相关问题的处理对策,以服务于审判实践。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45-49,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