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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12万以上”税收运动引发的争论——个税自行申报遭遇“冷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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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1月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个人年度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必须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作者 许群 郑旭萍
出处 《经济展望》 2007年第3期14-14,共1页 Economic Out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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